這是一個訴說「原諒」與「放下」之間的故事,也是一個說明人「自以為是的愛」與傷害其實是一體兩面的故事。

  一紙死刑執行令,將這樁本該塵埃落定的兇案再掀波濤。

  如果只是從監長泰伯.梅森得到的檔案來看,他們只是給一個兇殘罪犯應有的結果。

  但從眾人各自的回憶裡,兩段與現在可見情況不同的「真實」漸漸浮現。

 

  艾琳.史丹利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好母親,除了和丈夫奈森尼爾.史丹利有些溝通不良、對女兒布麗絲.史丹利有些疏於照顧之外,其他一切都很好。可是意外是個不速之客,透過一通電話毀了她的生活。

 

  如果今天你至親至愛的人被殺了,做出這項罪行的人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才足以償還?

 

  失去愛子的艾琳.史丹利,幾乎可以說是面臨一次世界末日,和丈夫女兒的關係可以說是降至冰點;而那個時代似乎還不盛行悲傷輔導,作為信仰依靠中心的教會成為替代品。可是我覺得替代品不管擬真度多高,終究不是真品。尤其是當負責代替輔導人員的是像懷特牧師這樣的人,我想只會讓家屬變得更加情緒低落。

  假如我是艾琳.史丹利的話,遇到這種局面應該也會像她一樣的慢性自殺吧?

  因為這和吵架決裂不同,不是「再見」而是「再也不見」;當人什麼都沒有的時候,會連殘存在掌心的其他重要事物一同放棄;因為他們失去重要事物的同時,也失去了判斷能力。

 

  「我原諒你了」其實是一句矛盾而弔詭的話。因為說出這句話的人在那個當下,他還是深切地記著對方犯下的錯;而寬恕者自認為不再計較的同時,只是以另一種方法提醒對方犯下的錯。

  艾琳.史丹利在寫信給殺子兇手丹尼爾.羅賓之時,她便與真正的放下漸行漸遠了。因為在越瞭解對方的同時,她也越沉溺在兩人之間的「加害人與被害人」的關係中。

  直到最後,她知道當年命案隱藏於事實背後的真相;一切都結束了以後,她才脫離「永遠不可能的寬恕」關係,真正向前走去。

 

  比起艾琳.史丹利,我反而比較喜歡布麗絲.史丹利。

 

  她從一開始就受到冷落,但卻沒有因此而把自己放棄太久。看到她在哥哥被害期間所受到的待遇,我真想把她的雙親抓起來罵一頓。

 

  他們老是說愛孩子、為孩子好,在布麗絲.史丹利最需要家人的時候他們又在哪裡了?

 

  但是她並沒有因此而跟著父母親一起沉淪這點讓我非常欣賞。我其實非常看好她和泰伯.梅森的後續發展,因為他們雖然都有被家人自以為是的愛所傷害的際遇,但卻還是試著放下要往前走去。

 

  除了這些人物過去與現在的心境轉換外,作者也丟出了關於「死刑是否等與正義彰顯」的隱性問題。

 

  像是丹尼爾.羅賓這樣的殺人犯,是否一定要因為他做過的事抵命。

  如果說是我的話,我不會阻止死刑的執行。我無法做到像艾琳.史丹利那樣對殺子兇手敞開胸懷,即使我知道他並無惡意。

  或許他沒有罪,但依然有愆;要他償命非關正義,存最只是要為他的行為負責。

 

 

 

  本文參加《哭泣的樹》試讀活動,活動網址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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